1.實驗內容
實驗包含靜壓實驗和作業實驗。
(1)靜壓實驗準確調裝實驗件并做好設備檢查記載,實驗前消防泵機械密封應將體系內充溢實驗介質。當體系壓力多級泵機械密封到達規則值時核算實驗時刻并丈量走漏量,靜壓實驗的保壓時刻不少于15min。
(2)作業實驗用做過靜壓實驗的機械密封做作業功能實驗。實驗前應耐馳機械密封做好設備檢查記載并將體系內充溢實驗介質。起動實驗設備,待體系溫度、壓力和轉速安穩在規則值時核算實驗時刻并搜集走漏介質。
型式實驗作業時刻應不少于100h。每隔4h丈量并記載一次實驗壓力、溫度、轉速、走漏量和功率耗費。
出廠實驗時刻應不少于5h,每隔1h丈量井記載一次實驗壓力、溫度、轉速、走漏量和功率耗費。
在到達型式實驗規則的作業時刻后,停機丈量端面磨損量,該項丈量應由三級或三級以上計量部分的專職查驗人員進行。計量部分應出具有簽字井蓋有公章的丈量陳述,該陳述中應包含實驗前后密封環的實測尺度值。
在實驗安穩進行過程中經過丈量機械密封作業轉矩或丈量電功率,求得機械密封的功率耗費(扣減空載時的軸承沖突力矩),該項是否進行可根據需求洽談而定。
靜壓實驗和作業實驗完畢后,將有關數據填入實驗陳述,并對實驗后密封環端面和其它零件的外觀情況以及實驗中的景象加以闡明。
2.實驗條件
(1)實驗介質機械密封功能實驗選用清水作為實驗介質,若有特殊請求應另行商定。
(2)實驗參數
1)壓力:靜壓實驗壓力為商品最高使用壓力的1.25倍;作業實驗壓力為商品的最高使用壓力。
2)轉速:按商品的規劃轉速。
3)溫度:實驗介質溫度為0-80℃,如有特殊請求,另行商定。
3.實驗設備
實驗設備是為實驗機械密封功能而專門規劃的,除下述各項規則外,其它細節規劃不受限制。靜壓實驗和作業實驗能夠共用一套設備,也可各用一套設備。
實驗設備的規劃應滿意機械密封的使用方法、實驗工況及設備請求,該設備應設有排氣口。
在靜壓和作業實驗時,實驗設備應選用穩壓辦法。壓力波動值應在規則值的±5%范圍內。
實驗設備應能確保密封腔內溫度安穩、均勻。密封腔內溫度應保持在規則實驗溫度的±10℃范圍內。
應備有恰當的設備,搜集并丈量機械密封處漏出的全部實驗介質。
設備機械密封的有關部位的尺度、加工精度和轉軸的軸向竄動、徑向圓跳動以及軸對密封腔端面的筆直度,應別離滿意相應機械密封商品規范中的有關規則。
除密封腔體及體系附件應能接受實驗介質壓力外,實驗臺架應具有滿足的剛性和安定性,避免產生過大的振蕩。
應在密封腔體或可反映實驗介質溫度的恰當方位準確裝設丈量實驗介質溫度的傳感元件。